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》的相关要求,先对学校志愿服务互动开展,温馨提示如下: 1.服务类别:公共服务、环境保护、文明引导、大型活动等。 2.申请部门需要至少提前2天提交申请单至校团委(明志楼223),便于校青协开展志愿者招募相关工作。 3.申请部门不得组织志愿者开展任何形式或变相进行商业活动。 4.申请部门须对本次志愿者的服务内容进行培训、管理、督导和评价,如有异常,请第一时间反馈至校团委。 5.申请部门应对本次志愿者的服务过程提供安全保障,及时解决本次志愿者服务中的突发情况,必要时还徐配合校团委做好志愿者的维权、救治以及解决纠纷等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