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:会员团体的会费、事业收入和其他资助。
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地方青年联合会统一章程。地方青年联合会还可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制定本地的组织和工作细则,并报上一级青年联合会备案。
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全体委员会通过后施行。
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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