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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新社团申请成立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12-04   点击数:

  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,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,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和《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25-2026学年新社团申请成立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社团类别

文化类、实践类、体美类、创新创业类

申请条件

(一)有 20 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,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,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,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;

(二)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,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,准确反映其特征,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,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;

(三)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,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、院(系)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;

(四)有至少 1 名指导教师,原则上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;

(五)有规范的社团章程,包括社团类别、宗旨、成员资格、权利和义务、组织管理制度、财务制度、负责人产生程序、章程修改程序、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。

(六)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批准成立:

(1)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;

(2)在本学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;

(3)涉及宗教文化的;

(4)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;

(5)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;

(6)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;

(7)其他不宜批准成立的。

申请材料与审核

(一)学生社团发起人向校团委提交社团申请资料,包括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、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(包括思想表现、学习成绩等)、指导教师确认书、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以及社团章程草案等(详情见附件1-6)。

(二)学生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、社团宗旨、活动范围、活动方式、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、财务管理、经费使用原则、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及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
(三)校团委自收到申请成立社团全部材料后,进行资格审查,提出审查意见。

(四)通过审查后的社团进入一学期的试运行期,期间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新成立社团进行监督及指导。试运行期满且表现良好,经团委统一考核合格后,方可正式注册登记成为学生社团。

注意事项

(一)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一旦发现弄虚作假,将取消社团申请成立资格,一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成立;

(二)请申请人按要求将纸质版材料于12月10日前交至校团委,电子版以“业务指导单位+学生社团名称”命名同步发送至邮箱wjyxtw@163.com。

办 公 室:明志楼221室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
沈    翔 19531266792

李佳乐 15927079338

燕小娜 17282172697

附件1-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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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:027-88756199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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